標題: [資訊] 余光中散文獎(10/31)
白衣夫人 (陸劍希)
管理員
Rank: 9
--10年滿--正式引退-- 20160830


UID 6
精華 4
積分 68361
帖子 11409
金錢 113713 俠幣
學問 30 單位
閱讀權限 255
註冊 2007-8-20
用戶註冊天數 6087
用戶失蹤天數 63
來自 蜀地恭州
狀態 離線
114.41.29.185
分享 
發表於 2009-7-24 01:16 AM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余光中散文獎(10/31)
余光中散文獎

財團法人台灣省文化基金會 台北縣政府/主辦
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 /協辦
●宗旨:
鼓勵全國高中青年親近中國文學,推動閱讀風氣,並提升中文書寫及表達能力。

●獎項及獎額:
散文獎──作品一篇,總字數不得超過3000字。
首獎一名:獎金十萬元。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五萬元。
佳作三名:獎金各三萬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一座。

● 徵文組別:
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1、2、3年級學生

● 徵文主題:我的家人
{1}題目自訂
{2}以散文題裁為主,真人真事為敘述對象。儘量避免與詩歌、小說、戲劇等體裁雷同。

●應徵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3}參賽年齡:中華民國79年9月1日後出生者。

●注意事項:
{1}每人以參賽一篇為限。
{2}作品須打字列印,字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540)南投縣中興新村仁義南路63號台灣省文化基金會轉「余光中散文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並附簡歷。得獎者另須提供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5}應徵作品、資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

●評選規定:
{1}初決選作業由召集人余光中教授聘請之委員組成評選會負責。
{2}得獎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台灣省文化基金會所有。編入作品專輯時不另計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台灣省文化基金會追回獎金及獎座。
{5}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收件、截止、揭曉及贈獎日期:
收件:二○○九年九 月一 日開始收件,二○○九年十 月三十一 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二○○九 年 十二 月 十五 日於台灣省文化基金會網站。
贈獎:俟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地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