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回來了,容我補充一個最近看到的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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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獸”一詞,源于明代官員的服飾。明代官員的服飾規定:文官官服繡禽,武將官服繪獸。文官一品緋袍,繡仙鶴;二品緋袍,繡錦雞;三品緋袍,繡孔雀;四品緋袍,繡雲雁;五品青袍,繡白鷳;六品青袍,繡鷺鷥;七品青袍,繡溪敕;八品綠袍,繡黃鸝;九品綠袍,繡鵪鶉。
武將一品、二品緋袍,繪獅子;三品緋袍,繪老虎;四品緋袍,繪豹子;五品青袍,繪熊;六品、七品青袍,繪彪;八品綠袍,繪犀牛,九品綠袍,繪海馬。因此,人們稱文武官員爲“衣冠禽獸”。
“衣冠禽獸”當時是一個令人羡慕的讚美詞。
明朝中晚期,官場腐敗,文官愛錢,武將怕死,欺壓百姓,無惡不作。“衣冠禽獸”這才演變成爲非作歹、如同牲畜的貶義詞。
「衣冠」作為權力的象徵,歷來受到統治階級的重視,在官服上繡以飛「禽」走「獸」,來顯示文武官員的等級。這種等級制度,從明朝就已經開始了。據明、清兩史的《輿服志》記載,文官繡禽;武官繡獸,而且等級森嚴,不得逾越。「衣冠」上的「禽獸」與文武官員的品級一一對應。
清軍入關建立清王朝,官服依然承襲了明代樣式,只是對圖案等配飾做了修改。清代的朝服稱為「補服」、「補子」,補服也叫「補褂」,無領、對襟,其長度比袍短、比褂長,前後各綴有一塊補子,清朝補子比明朝略小。補服是清代主要的一種官服,穿著的場所和時間也較多。所有的補服都是石青色,它是區分文武官官職、品級的主要標誌。
清官共分九品十八級——文官繡飛禽,武官繡猛獸。
親王級別的是:身前身後五爪正龍各一團,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郡王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貝勒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團;
貝子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四爪行蟒各一團;
鎮國公、輔國公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級別的是:身前身後繡九蟒;
子爵級別的是:身前身後繡麒麟;
男爵級別的是:身前身後繡獅。
當然,現在台灣的滿朝文武,我大概會作反義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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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紫月 於 2015-4-16 12:56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