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制度] 論中國古代服裝色彩與等級制度的關係
白衣夫人 (陸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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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1 07:40 PM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論中國古代服裝色彩與等級制度的關係
論中國古代服裝色彩與等級制度的關係

來源:http://big.hi138.com/wenhua/lishixue/201006/233420.asp

作者:孫琳

  摘要:探討中國古代服裝色彩文化與等級制度的關係。分析不同朝代中不同階級的服裝色彩特徵。
  關鍵字:服裝;色彩;等級


  作為人類社會文明的一個方面,中國服裝色彩運用淵源已久,有著悠久而燦爛的歷史。服飾是人們日常生活的主要內容之一,在階級社會中,不僅僅是為了滿足人類本能禦寒暑,滿足人類本能的裝飾欲望,而且是作為等級的標誌而出現。

  每一時代都會有過去的遺跡,也會有未來風格的萌芽,但總會有一種風格成為該時代的主流。因此服裝上所能看到的色彩可以說是歷史發展的見證。

  服裝色彩常常成為時代的象徵,作為時間和空間藝術的服裝,它的美是運動的、發展的、前進的,它需要創造,需要推陳出新,這正是時代特徵所具有的面貌,也是時代特徵所需要的。

  服裝色彩的時代特徵同時也具有極強的政治色彩,秦代崇尚的黑色,就與當時盛行的“五色說”有著密切的關係。五色源于五行,由金、木、水、火、土而為五方正色—青、黃、赤、白、黑。

  《檀弓》有雲:“夏後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赤。”《史記•殷本紀》也記述商湯:“易服色,上白。”然以考古發現言,所謂“夏後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說法未必確實。山西陶寺遺址墓葬所見的貴族服飾,有上衣為白色,下裳為灰色,足衣橙黃色。河南偃師二裡頭遺址墓葬出土織物,有紅色者。可見,夏人尚黑之說,只是就其大概而言。在出土的部分殷代墓葬中,一般貴族墓葬出土的麻織物,有白黃色相間,上以黑色線制。末流貴族或上層貧民墓葬出土織物,以紅底黑線繪製,填以白黃色。而黑色或素色麻織物,主要見諸中下層貧民墓葬。

  所謂“旌之以衣服,衣服所以表貴賤,施章乃服明上下,在夏商時期當已形成。

  《禮記•王藻》雲“衣正色,裳間色,非列采不入公門。”孔《疏》:”正謂青、赤、黃、白、黑五方正色也,綠、紅、碧、紫、駠黃是也。”列采指有采色而不貳之正服。由此可知,古時以正色為尊貴,以間色為卑賤,並十分看重衣之純,貴一色而賤貳采[1]。《禮記•玉藻》記雲:“天子素帶,朱裡,終辟;諸侯素帶,終辟;大夫素帶,辟垂;……無論是冠服,還是蔽膝、束帶,均以顏色的分別來指示衣著者的身份[2],其中赤(大紅)、朱(朱紅)居最高之地位。

  秦漢時期服裝的顏色不僅受到後面要設計的美學因素影響,還深深地打上了陰陽五行學說的烙印,進而延伸出鮮明的等級意義。秦尚水德,黑色成為服裝的主要顏色,“郊祀之服皆以袀玄” [3]。皇帝常服“玄衣絳裳”,即黑色上衣和深紅色下衣,亦以黑色為主調。西漢前期,服色制度頗為淩亂,赤色和黃色都曾成為朝廷確定的服裝正色。西漢中期以後,確定了黃色的尊崇地位。

  東漢皇族婦女禮服有著嚴格的規定。如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廟服為深衣,服色紺(青紅)上皁(黑)下,配以“翦蔮,簪珥。蠶禮服的服色為青上縹(月白色)下。皇后入廟服和蠶禮服的服制與太皇太后、皇太后相同,只是頭飾上有所區別。

  秦漢時期社會各階層的服飾雖然不像西周時期那樣嚴格區分,但仍帶有明顯的階層和職業特徵,人們從衣著上可以判定一個人的社會身份。

  秦漢時通常以“白衣“指代沒有社會身份的人,白衣即沒有任何裝飾的衣服,其穿著者主要是農民。普通百姓單調的服色與禮制限制有關,《春秋繁露•服制》“散民不敢服雜彩”的描寫反映的正式這一現實。《漢書•五行志中之上》載,漢成帝與期門郎和奴客微服私行,為了不引起人們的註意,遂穿著“白衣”。白色和黑色是農民常見的服色。洛陽西漢彩繪陶奩上的青年男女均為白色,老年男女著黑衣[4]。《漢書•成帝紀》載永始元年(前16)六月詔雲:“青綠民所常服,且勿禁。”遼陽棒臺子漢墓壁畫繪男主人穿著綠色袍。晉代“庶人不得衣紫絳”的規定,可能也是漢代遺志[5]。

  公服,亦稱“從省服”,是帝王、百官辦理公務時所穿的服裝。嚴格的公服制度,始于北魏孝文帝時,《資治通鑒》齊武帝永明四年載:“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胡註雲:“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緋、綠、青。

  將常服納入服色制度,是隋煬帝的一大創制。從大業六年(610)開始,隋煬帝下詔,規定:“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緋、綠”。將服色制度擴大到了常服的領域[6]。

  將常服納入等級制度,重點強調以不同色彩來區別不同的等級,看起來似乎不及禮服的規定周詳細密,但實際上卻擴大了服色制度的適用範圍,大大完善了服色制度的內容。

  入唐以後,在隋代的基礎上,對百官常服服色的規定作了一定的調整,並進一步完善。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規定三品以上常服為紫色,五品以上朱色,六品以下黃色;

  唐代常服服色制度還有兩個明顯的特點,一是確立赤黃即赭色為皇帝獨特的服色,一是百官服色從散官官階。隋煬帝雖然規定“貴賤異等,雜用五色”,但沒有特別規定皇帝常服的服色。唐初,以黃袍衫、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為皇帝常服,後來“漸用赤黃”,“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雜飾”[7]。此後,赭黃就成了皇帝御用的顏色。在唐人的詩歌中,也不乏類似的描寫。杜牧:“觚棱金碧照山高,萬國珪璋捧赭袍。”[8]陸龜蒙:“六宮爭近乘輿望,珠翠三千擁赭袍。”[9]都是顯例。

  服色的尊卑與職事官品級的高低沒有直接關係,而是視散官品級為准,即散官品級決定服色種類,也構成了唐朝常服服色制度的一個顯著的特點。唐朝“雖宰相之尊,而散官未及三品,猶以賜紫系銜”,“非賜不得衣紫“[10]。即宰相以下,散官品階的高低決定服色的尊卑。

  對於特殊職業和普通百姓的服色,這時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隋代規定士兵服色為黃色,與一般民眾服色相同。到了唐代前期,黑色成了士兵的主要服色。

  尤其從唐朝中期以後,為了防止一般民眾與士兵的服色相混淆,官方一直極力禁止百姓服黑,唐代宗廣德二年(764)政府頒佈法令,“禁王公百吏家及百姓著皂衫及壓耳帽子,異諸軍官健也”。文宗開成元年(836)仍在下令,重申禁止百姓黑衣,稱:“坊市百姓,甚多著緋皂開後襖子,假託軍司。自今以後,宜令禁斷。[11]”

  區別不同的服色,是維護傳統社會等級制度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從隋代開始,對常服的等級有著許多具體而細微的規定。

  隋制規定,一般民眾服色為黃色和白色。隋朝初建,隋文帝下詔稱:“今之戎服皆可尚黃,在外常所著者,通用雜色。”除了軍服為黃色外,對普通民眾的服色尚無具體規定。煬帝即位,在規範百官服色之外,還規定胥吏服色為青色,庶人白色,屠商皂色,士卒黃色,規定了不同職業普通民眾的服色制度。實際上,經隋一代,黃色和白色,一直是庶民通用的服色。

  從服色制度納入常服開始,僭越違制就是政府面臨的一個難以徹底解決的問題。永隆二年(681)唐高宗就在詔令中特別提到長安地區一般民眾服色違制的現象,稱“紫服赤衣,閭閻公然服用”,可知頒行未幾,違制現象就已相當普遍,甚至到了無所忌憚的地步[12]。此外,在貞觀四年(630)、上元元年(760)、大中六年(852)頒佈的詔令中,唐朝政府也都反復強調百姓必須服黃,表明服色違制現象一直未能斷絕。

  與其他封建王朝一樣,宋代統治者為了維持尊卑貴賤的等級關係和長上尊嚴的目的,在服飾上也有嚴格的等級之分。翰林學士承旨李昉曾奏曰:“今後富商大賈乘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綠袍及舉子白襴下皆服紫色,亦請禁之。其私第便服,許紫皂衣、白袍。舊制:庶人服白,今請流外官及貢舉人、庶人通許服皂。”又曰:“奉詔詳定車服制度,請從三品以上服玉帶,四品以上服金帶,以下升朝官、雖未升朝已賜紫緋。雖升朝著綠者,公服上不得系銀帶,余官服黑銀方團胯。”端拱二年(989)十一月九日,禁止民間服紫,詔曰:“縣鎮場務諸色公人並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只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

  仁宗即位後,以“儉樸躬行”,並於大聖三年(1025)下令:“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並藍、黃、紫地撮暈花樣,婦女不得將白色、褐色毛段並淡褐色匹帛製造衣服。

  進入明代,明太祖朱元璋限定服飾的顏色,籍此確立等級。明代繼元之後,取法周、漢、唐、宋,服色所尚為赤色。官員服色以赤色為尊。當時還規定,玄、黃、紫三色為皇家專用,而官吏軍民的服裝,均不許用這三種顏色,違者即屬觸犯法律。

  中國服飾與服飾文化的發展,演變的歷程表明,隨著文明傳播與時代進步,禦寒避暑已不再是服飾的主要功能。與此相應,服飾及其文化的政治、禮教等一系列社會功能連同裝飾與展示等社會作用,卻俞益凸顯,並且不斷得以強化,從而為人們的社會生活註入了異常豐富的內涵。而在此過程中,清代服飾從官到民各個層次的規制與樣式都表現得尤為突出。

  滿洲貴族入關前即厘訂冠諸制,及清朝政權建立後,對於服飾制度進一步從法律上予以確立和規範,特別是清王朝定都北京後,對於服飾規定進行了多次修訂。順治九年(1652),順治帝又飭命禮部制定《服色肩輿永例》,經皇帝欽定後,頒行天下。依循物件身份貴賤的不同而表現出森嚴有序的等第差別。按照規定,各級官員的服制、服色必須遵守等級制度的限定,以此形成上下有別、尊卑有序,成為清代等級森嚴的社會生活的一個重要表徵,充分反映出清代服飾規定中帶有深刻政治烙印的“辨名次、昭名分”的服飾特徵。

  中國歷代的服飾色彩,歷代異尚: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漢尚赤,唐服尚黃。從歷代的服飾色彩演變中不難發現,古代服飾色彩始終以正色為尊,註重衣色之純。

  人類生存的環境復雜多樣,生存于其中的文化群體創造著自己千姿百態的文化。作為人類文化一部分的色彩文化同樣呈現出五顏六色、風情萬種的姿態,色彩文化背後隱藏的限制因數尚難窮盡,博大精深的色彩文化仍值得我們做更深入更全面的研究!

  

  參考文獻

  [1] 宋鎮豪:《中國春秋戰國習俗史》,第185頁,人民出版社,1994年
  [2]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第140頁,中華書局,1981年
  [3] 《晉書•輿服志》亦雲:秦“郊祭之服皆以袀玄”。
  [4] 洛陽市文物工作隊:《洛陽金穀園車站11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 1983年第4期
  [5]《晉書•良吏傳》
  [6]《隋書》卷一二《禮儀志》,中華書局,1982年
  [7]《舊唐書》卷四五《輿服志》,中華書局,1975年。《新唐書》卷二四《車服志》,中華書局,1986年
  [8] 《長安雜題長句六首》,《全唐詩》卷五二一,中華書局,1996年
  [9] 《開元雜題七首》,《全唐詩》卷七三五,中華書局,1996年
  [10] 《十駕齋養新錄》卷一O《唐人服色視散官》,《嘉定錢大盺全集》第7冊,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
  [11] 《唐會要》卷七二,中華書局,1990年
  [12] 《舊唐書》卷五《高宗紀》
  [13] 黃能馥、陳娟娟. 編著中國服裝史[M]北京:中國旅遊出版社 1995
  [14] 黃士龍著中國服裝史略[M]. 上海:上海文藝大一印刷有限公司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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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6 12:51 AM  資料 主頁 文集 私人訊息 
好久沒回來了,容我補充一個最近看到的小知識

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 ... 2&show=freeread



“衣冠禽獸”一詞,源于明代官員的服飾。明代官員的服飾規定:文官官服繡禽,武將官服繪獸。文官一品緋袍,繡仙鶴;二品緋袍,繡錦雞;三品緋袍,繡孔雀;四品緋袍,繡雲雁;五品青袍,繡白鷳;六品青袍,繡鷺鷥;七品青袍,繡溪敕;八品綠袍,繡黃鸝;九品綠袍,繡鵪鶉。

武將一品、二品緋袍,繪獅子;三品緋袍,繪老虎;四品緋袍,繪豹子;五品青袍,繪熊;六品、七品青袍,繪彪;八品綠袍,繪犀牛,九品綠袍,繪海馬。因此,人們稱文武官員爲“衣冠禽獸”。

“衣冠禽獸”當時是一個令人羡慕的讚美詞。

明朝中晚期,官場腐敗,文官愛錢,武將怕死,欺壓百姓,無惡不作。“衣冠禽獸”這才演變成爲非作歹、如同牲畜的貶義詞。

「衣冠」作為權力的象徵,歷來受到統治階級的重視,在官服上繡以飛「禽」走「獸」,來顯示文武官員的等級。這種等級制度,從明朝就已經開始了。據明、清兩史的《輿服志》記載,文官繡禽;武官繡獸,而且等級森嚴,不得逾越。「衣冠」上的「禽獸」與文武官員的品級一一對應。

清軍入關建立清王朝,官服依然承襲了明代樣式,只是對圖案等配飾做了修改。清代的朝服稱為「補服」、「補子」,補服也叫「補褂」,無領、對襟,其長度比袍短、比褂長,前後各綴有一塊補子,清朝補子比明朝略小。補服是清代主要的一種官服,穿著的場所和時間也較多。所有的補服都是石青色,它是區分文武官官職、品級的主要標誌。
清官共分九品十八級——文官繡飛禽,武官繡猛獸。   
親王級別的是:身前身後五爪正龍各一團,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郡王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貝勒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團;   
貝子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四爪行蟒各一團;   
鎮國公、輔國公級別的是: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方;   
公爵、侯爵、伯爵級別的是:身前身後繡九蟒;   
子爵級別的是:身前身後繡麒麟;   
男爵級別的是:身前身後繡獅。

當然,現在台灣的滿朝文武,我大概會作反義解釋

[ 本帖最後由 紫月 於 2015-4-16 12:5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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