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藝會新專案:「台灣藝文評論徵選專案」(12/31)
白衣夫人 (陸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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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9 03:42 PM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國藝會新專案:「台灣藝文評論徵選專案」(12/31)
(收件期: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09年1月1日正式開跑!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台灣藝文評論徵選專案」辦法

一、宗旨:

為持續提升國內文化藝術環境的健全發展,並考量近年國內各類藝文發展塊面,期望藉由獎補助機制,針對音樂、戲劇(曲)、舞蹈、文學、視覺藝術、視聽媒體藝術、藝文生態等,扶持年輕藝文工作者深入觀察藝文生態變化,鼓勵發表評論觀點,刺激藝文生態多元發展。

二、目標:

1.積極帶動年輕藝術工作者參與各種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活動,鼓勵主動觀察與分析當前之藝術環境與生態。

2.藉由深入觀察與不同觀點之評論發表,間接刺激藝文生態之發展,並且催化與豐富藝術創作的獨創性、可能性和多元性。

三、作業要點:

1.申請資格:

1)限由個人提出申請。(每人申請不限1篇)
2)首次申請者,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

2.申請辦法:

1)限由本基金會「藝文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granter.ncafroc.org.tw/ok/online/)申請 (限以中文書寫)。

2)評論類別:

a表演藝術類(含音樂、戲劇(曲)、舞蹈)

b視覺藝術類(含視覺藝術、視聽媒體藝術)

c文學類

以上三類別之申請案須針對當年度國內首度發表之國人展演創作作品進行相關評論發表。

d藝文生態類:申請案須針對當年度發生於國內之藝文活動、事件等進行相關評論發表。

3)每篇限2000-5000字,如提供圖片,以20張為限。

4)若為首次發表的文章,於本專案網站刊登後,如於其他媒體發表時,應註明「本文首發於國藝會藝評台」。

5)若為已發表過的文章,須註明發表時間及出處。

3.申請截止日與公告揭曉:

1)收件期: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審查期:分兩階段

a初審:逐月審查,經本基金會初審通過後即上傳至本基金會公開網站發表。

b年度評選:99年2月

3)公布揭曉日:99年4月

4.獎助金額與名額:

1)首獎: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限首次發表的文章,至多7篇。
2)佳作: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限首次發表的文章,至多20篇。
3)特別獎: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限已發表的文章,至多7篇。
4)每月人氣獎:逐月以網路票選選出至多3篇,公告於網站上,每篇稿費新台幣2千元整。
5)稿費、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5.評審作業:

1)初審:

a每類由三至九名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
b經初審通過後即上傳至本基金會公開網站發表。

2)年度評選:

a針對經初審通過於本基金會公開網站發表之案件,進行年度評選。

b各類由評審委員三至九名組成,召開評選會議。

6.申請須知及注意事項:

1)著作人格權歸申請者(作者)所有,著作財產權須無償授權本基金會以非營利為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

2)申請案若經獲獎,本基金會擁有以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利,亦得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不另付酬勞、版稅。

3)申請案如有不符規定、抄襲、冒名頂替、剽竊創作等情事者,經查證屬實,即取消申請資格或獲獎資格,並悉數追回獲獎獎金等,本基金會保有法律追訴權。

4)獲獎者應參加本基金會所舉辦之頒獎記者會及相關活動。

*相關辦法及說明下載請至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http://www.ncafroc.org.tw/)或電洽02-2754-1122 ext.204 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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