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夫人
(陸劍希)
管理員
--10年滿--正式引退-- 20160830
UID 6
精華
4
積分 68361
帖子 11409
金錢 113713 俠幣
學問 30 單位
閱讀權限 255
註冊 2007-8-20 用戶註冊天數 6087
用戶失蹤天數 63 來自 蜀地恭州
狀態 離線
125.230.14.206
|
|
折算古代藥物劑量
來源:http://cntcm.39kf.com/shtml/2168-b-17.shtml
怎樣折算古代藥物劑量
孫淩志
無論是在進行學術研究還是在古代醫籍的閱讀、整理或者臨床醫療方面,都經常要將古代藥物劑量折算為現代公制計量單位。這個問題雖很簡單,但不少人卻偏偏將它搞錯。他們因受中醫院校教材中存在的紕繆影響,總是不假思索按以下方法計算:
500g(1斤)÷16(舊制十六兩為一斤)÷10(舊制十錢為一兩)=31.25g(1兩) ÷10 =3.125g (1錢)。
其實這種演算法是錯誤的。其錯誤在於錯把古代的一斤等同於新中國1979年度量衡改革前的1市斤的重量了。其實,古代量制歷經多次變革,唐代以後才大體穩定,變化較小。明以後,一斤固定在595g。直至中華民國18年政府推行計量改革,將舊制595g一斤改為500g一市斤,但仍沿用十六兩為一斤、十錢為一兩之進制。新中國1959年計量改革時,將500g一斤之重量不變,只將其進位制中十六兩為一斤改為十兩為一斤。還應特別指出,民國18年的改制和新中國1959年改制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如果有一把完好的明朝藥戥,完全可以不加改造一直使用到1979年。所以,折算舊制中藥重量為公制單位,不能使用上述計算方法,而應以595÷16÷10的公式計算方為正確。
當然這種演算法僅限於明代以後,但此前直至漢代的漫長時期內度量衡變動很多,又當如何折算呢?羅志平先生曾于1998年在《國醫論壇》增刊中發表文章做過認真考證,其考證結論均有確鑿實據,可信度甚高。
現據其考證列表如下,以供參考:
—————————————————————————————
歷史時期 每兩重(g) 進位制 每斤重(g)
東漢至隋 14 16 222~226
唐至元 40 16 640
明至西元1979年 37.3 16 59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