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分享] 寫作之心態調整暨通往小說完成的康莊大道 V 1.0
白衣夫人 (陸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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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0 01:08 AM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寫作之心態調整暨通往小說完成的康莊大道 V 1.0
寫作之心態調整暨通往小說完成的康莊大道 V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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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閱讀前你必須要
  首先先說一下關於這篇長篇大論的閱讀前心理準備。在經濟學中有種商品被稱為Normal Good,意即所得增加,需求也會增加的東西,例如學生時期一至兩周會吃一次大餐,但有了工作、收入後,會周周吃大餐,則該項大餐被稱為Normal Good,但是最重要的是,在該項條目後,附加了一句話:但,因人而異。而這篇文章既然提起了許多寫作相關的東西,那麼也是筆者在多年筆耕經驗以及觀察之下的產物,雖說是看起來冠冕堂皇的文章,但也充其量算是篇心得文,因此再看這篇文章前,我不能與你保證你一定有所得,但是所謂的收穫,也是從各種心得而來的,不是嗎?是以,請放輕鬆地看著這篇文章吧!如果你有耐心看完他的話。

二、這應該算是正式開始的談論了
  開始正題之前先說些關於我自己,跟本主題較為無關緊要的閒談。
  我的創作起點在那個時候算是較早的,小學五年級。腦中天馬行空的想法總是充塞我整個腦袋,不過記得那時候文筆當然是不行,我小時候的文筆可以說是糟糕極致。
  不過要說糟糕倒也沒有糟糕到哪裡去,就是如同我的個性一樣,過於急切。記得我的第一部小說沒有名字,內容主題是穿越幻想格鬥。是兩個年輕女孩子因為私人飛機失事而穿越到古王國,並且被當地人誤會為敵國間諜所追殺的故事,而後來又陸續穿越了幾批不同時空的人馬,變成了混亂的戰爭和戰鬥。結局什麼的我記得沒有設定,但當初的想法是希望女孩子留在當地,而其他人馬則回到他們的時空。雖然曾因為辭彙量不足又想要一次把所有東西塞在同一個章節(例如角色所持有的武器或者服裝特色),所以造成了差點在紙上畫表格的窘境,但總還是一段過往的記錄。
  而縱使現在原稿不知道到哪邊去了,不過對於這篇故事還記得這麼清楚,大概就得歸功於直到現在我仍然承認這是一部很特別的小說,若真要寫來,即使是現在如此不喜穿越的我,或許也會對這個偉大的構想感到佩服。
  是的,偉大的構想。

三、可以分成第三段了,關於你和你的構想
  我知道很多人在無論是在動筆之前或者之後,都有很多的想法。例如我希望主角若此、配角若此等等,另外我或許也希望男女主角之間好歹有個意見分歧的狀況,或者讓他們陷入險境再來彼此扶持,又或者我希望結局時能讓文章的角色又哭又笑……
  但在此之前,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你要想這麼多?再問得更淺白一點,你為什麼想要寫作?
  以我個人而言,小學時的我只是很單純的想要把自己的想法寫成作品罷了,也從未想過些什麼(現在想來那部作品如果變成動畫應該很酷),而稍微長大一點,開始愛上了塗塗寫寫,自己的小說配上自己的插圖,很快樂,於是寫作變成了我主要的休閒。然而在寫作的途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疑惑,那就是我上述的問題。
  「為什麼寫作?」
  這個問題就跟人類探討自己的起源一樣,古時人類認為自己的起源有很多種版本,而為什麼寫作這個問題也有千千百百種。
  我到了後來,想寫的小說事告訴人們道理的小說,就算只有通篇寫了一個道理也是足夠。裡頭沒有任何的說教,或許就只是告訴人珍重當下之類的簡單句子,意圖潛移默化,藉由故事的進展慢慢內化到讀者心中。從這個時候起,我的小說從內轉為外──從孤芳自賞,變成需要公開方有效果。而這大概是我高中到大學初期的事情。
  我常常看到有人說「若寫小說沒有放出來讓人看,有什麼意義呢?」甚至某知名網路小說家也說:「如果寫的小說只是自己看,不如不要寫!」──而老實說,我認為這根本就是個屁話。屁話,怎麼說?因為我們又要回歸到原本的:你為了什麼而寫小說?
  又或者說,你把自己定位為創作者或者寫手?
  其實作家是個很籠統的辭彙。如果為了別人,為了虛榮,那麼在我的認定內,為了取悅而寫的,我稱此類作者為寫手。如果是為了自己而寫,為了理想等等而寫,我稱他為創作者。當然這定義也很籠統,原因在於若是套用在純然不成熟的中二小鬼頭身上,口口聲聲拯救世界、創作等云云,卻做不出個什麼像樣的毛,或者掛羊頭賣狗肉,根本只是想跟他人推廣自己崇高的理想……
  嗯,說了這麼多,還是回題吧。無論你身為創作者或者身為寫手,只要沒有負面的心態,如身為作者容易有的虛榮心等等,你都不能被任何人非議。──包括我。
  每個人的人生目標都不一樣,或許寫作來分享只是為了休閒、獲得快樂,只要不病於此,那麼還是一項很健康的舉動。而踏實實現自己心中的理想或者夢想的,你們逐夢踏實,也能令人稱道。
  是故在你提筆之前或者當下,你都會有很多想法──是的,我們回到剛才被拉遠了的正題──但是我得告訴你,應該說,我得問你,請問你的腦袋還正常嗎?
  當然,我會問出這個問題不是我質疑你有病,應該說,執著於某項事物的人通常都有病,而這種精神只要不要太過或者影響到他人,基本上都是值得被稱道的。

四、是的,構想結束後就是大綱
  其實我想說的是,當你的腦袋思緒滿天飛時,你可還容得下其他東西?
  腦中飛滿了點子和小說的橋段,卻連一句簡單的形容辭彙都插不下手?
  是以,很多人都提倡寫大綱這回事。是的,就算我這人自恃寫作歷程長了,自恃這方面的記憶力好了,較少碰大綱這種東西,但你不是我,更不是許多超越我以上的人,所以,你必須寫大綱。
  這麼說吧!
  當你決定是否和自己的男女朋友分手時,當你或許還愛著他,卻又因為種種因素而不得不考慮分手時,你會怎麼辦?我這樣告訴許多身邊遇到這種情形的朋友:請你條列出為何分手,或者為何不分手的點。請你務求公正客觀的角度去檢視自己的缺點和毛病。請你列出曾經發生過的爭執和當下解決的辦法以及現在的檢討點。如果這三件事情都做足了,我想你的思緒也會清楚明瞭。
  而在寫作這方面亦然,要整理自己腦袋中的思緒,或者將一個簡短的點子具現化,最好的方式就是將他整理出來。如果你不知道大綱怎麼寫,想想國中時作文課教的起承轉合吧!那是基礎中的基礎,偏偏也是最實用卻最會被人遺忘的東西。而寫久了,每個人自然都會發展出一套最適合自己的大綱表格,屆時,那或許是自己不傳之祕寶。(因為就算傳了通常也只會誤人子弟)
  在這途中,我認為你所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你現在正在書寫的大綱究竟是大綱還是小說段落。曾經看過很多人的作品大綱,結果竟然是該橋段當中最重要的一段故事充作大綱,又或者把該段故事流程誤作大綱。當然這雖無不可,但我還是建議你,就算要這麼做,也請為那段整理出個重點來。
  在這方面,我傾向於看見有條有理的東西。大綱的大字,指的是大要、大概、概要,綱及綱目、綱領。翻開你手邊的課本或者論文,總會有粗體字的標題,而當你把標題整理起來,會發現全書的重點一目瞭然。對,這就是我所說的大綱。但或許你想知道得更詳細些,例如我萬一忘記了怎麼辦?雖然這不是我的問題,你應該自己要標記,但由於是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我仍然如此告訴你:在大綱下面的條目加上支列附註。
  是什麼意思呢?再說得更淺白點。假設我文章當中的前三個段落是主角的初登場和一些事情證明主角能力;主角和第二位主角的相遇過程不打不相識;兩位主角結伴冒險後的第一個關卡。那麼我可以這麼寫(括號當中為該項事物的分類):
  一、主角介紹(這是該段重點)。*貿易中樞城鎮(地點);
  主角A在貿易城鎮中出場,因為不懂當地規矩而被衛兵找碴,最後騷動變大驚動鎮長/城主出來,解開誤會並被城主邀請晚餐。晚餐中的談話透露了一些自己的基本身世。(*出生地點和為什麼來這邊等等)當然沒有跟城主說他來這邊是要尋找關於傳說中的生物──龍,的線索。
  二、第二主角出現。(同樣的該段重點)*城鎮中的酒吧(地點)*吵雜、很多醉漢(場景)*周遭都是鼓譟的情緒(氣氛)
  主角A為了獲取關於龍的情報進入酒吧,雖然盡力融入氣氛,卻因為是外地人而更顯得格格不入,這時候無意得罪了酒醉的主角B,因此在眾人的鼓譟下不得不進行對決,對決到一半主角B醉倒,主角A不得已只好把他送到旅館。*主角A身上的配劍和主角B身上的配劍不小心彼此撞擊,在當地是邀請決鬥的意思。
  三、決定結伴冒險,第一個關卡。*城鎮內(地點)*兩人準備出城(主要目的)
  在主角B醒來後,兩人對談,主角A不小心說溜嘴自己要找龍的事情,主角B表示他也正在找龍,不過原因沒有告訴主角A,在雙方的對談下,最後決定一起結伴冒險。*主角A擁有基礎線索,主角B擁有強大戰力*記得描述主角B醒來時兩人尷尬的氣氛*主角B的性格大剌剌,但私底下要神秘一點

  如同上面的舉例,這個舉例我列出了大綱中的必要條件:簡短而確實的綱要,而後畢竟過於簡短的要旨有時會讓人忘記自己所要寫的內容是什麼,因此當然也可以在後面列出時間、地點、氣氛和簡短流程等等。不過為什麼我會那麼強調簡短的要旨呢?原因在於很多人仍然是靠靈感寫作,一時興起,文字爆衝到突破天際的程度便罷,還大大偏離了主題。無論是反客為主或者劇情多繞了圈子又或者其他種種歪七扭八的情況都有,而當這時候如果有個確切的綱要在上頭,多少能夠克制自己的無法自拔。

五、故事當中幾乎都有個靈魂人物,我是指你筆下的角色
  在你的起承轉合的大綱結束後(應該不需要我耳提面命的說請把大綱也歸類起承轉合吧?),自然很興奮地想要開始提筆創作,但是我想告訴你,你還太急了!你的角色呢?不是空有在腦中的一個形象就是叫做角色。
  當然啦!每個角色的生產方式不同,有的是從構想慢慢演化而來,也有的是劇情所需要的安插,但無論如何,總得從你的筆下被產出。而現在看到許多小說中的角色通常都很普通,應該說,許多作者犯的毛病通常在於小說角色不夠立體。經過了這麼漫長的創作歲月,連電影都已經3D大流行,為何作者們筆下的角色仍是如此2D呢?
  首先我們來說創作一個角色。基本的長相、身家、個性就不用說了,那是你家的事情,不過在你創作完成你的角色後,你是如何對待他的呢?你有好好使用他嗎?你,了解他嗎?
  簡單的來說,假設我問你的角色一些基本問題,甚至丟一個網路上抓來的問卷點點名,「你所創作出來的角色當真能夠確實回答」?
  寫小說寫習慣了的人會有種感覺:縱使章節架構、劇情細節安排都已經預想好了,但寫到某幾個角色時總會有源源不絕的字句,角色爆走了、搶戲了、你打字的手指亭不下來了……!
  對!那我要說:你的角色(通常是)活了!
  回想看看,有沒有這種感覺?若有,那請仔細地品味著這樣的片段,去細細地閱讀、品嘗,或許就有一番心得。那,如果沒有呢?
  我這裡有個可能會讓人覺得很累的訓練方式。
  首先,創造一個角色。再來,創造很多個以該角色為主角的故事。
  究竟在各種情況下、各種故事背景下,該角色會怎麼表現呢?或許在不知不覺間,你會發現你的角色擁有不一樣的個性。如此,只要多多嘗試,自然就會找到自己的道路!

六、劇情呢?你有什麼想法?
  關於劇情!當然是自己想啊混蛋,都活到了會上網的年紀了,難道不會自己想嗎?啊?(摔筆)
  嗯哼,首先,我們來說說劇情……之中的事件是什麼東西。
  相信會點進這篇文章的人好歹都看過幾篇作品、幾本書,就算沒看過,國文課本總該有了吧!就拿某種意義而言最出名的〈雅量〉,也是有起承轉合、有劇情的。而咱們寫小說的人,要注意的地方就是,你的事件一定要有頭有尾,無論事從中間切下去展開的劇情(例如武林高手被不明人士殺死),還是從頭開始平鋪直敘,總之,事件的發生無論是什麼模式,就算是某名偵探當中鼻屎大的動機、汪洋般的殺意也好,也總是有頭有尾的。
  何為頭尾?我實在是不知道這個究竟還需不需要講。
  假設事件發生是起承轉合的進程,我們標為:一、二、三、四,那麼我們可以把這個事件安插為:四三二一、二三四一、一三二四等等,只要讀起來順,就像是《事發的19分鐘》一樣,利用間隔交錯的時間去鋪陳安排,也可以達到很好的效果,至於要怎麼達到很好的效果呢?
  快滾去自己試試看吧混蛋!
  話說從頭,這個第六章的標題叫做劇情,我剛才講的是事件。
  劇情,看你的小說長短可以安插上幾個事件,通常不用多,甚至一篇小說只要一個事件就夠你寫的了,想想偉哉倪匡,還不是討論兩尊木頭雕像就可以寫成一本小說,而且內容還很精彩、毫不空洞!
  常常看很多人寫作時,太著重於事件一個個的安插,接連下來有種在車輪戰的感覺,反而會讓一篇文章變成一節、一節的車廂,真正的連接處甚至不需仔細看就可以知道其縫隙之大……
  所以,關於劇情,雖然我沒什麼好說的,但有一句話可以送給各位:好的單一事件所構成的劇情,比一連串豐富的內容還要重要!
  有時候深刻的一項東西就能引人入勝,過多的東西擺在一起反而會失焦、令人目無所措。

七、結局!結局!大結局!
  想必文章辛辛苦苦地耕耘到快要結束時,都會有種打從心底升起的興奮感吧!就跟尿急抖了一下的石榴姊一樣!(當然我有享受寫到剩下結尾章節時就暫停的怪僻囧)
  而這時候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或許是:想寫的結局跟原本預定的相差很多,而且兩者權衡之下根本各有優點,難以取捨!
  然後就(暫時性)斷尾了。
  其實方法也像是想像中的簡單,寫兩個、兩個以上的結局就對了(當然也需要合乎文章理路和邏輯)!然後再想想哪個比較好,決定後,「毫不猶豫地把其他結局砍掉不要留戀」!──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其實,寫下了一個結局後,有些人可能會懶得嘗試下一個;而寫下了多個結局,選擇其一後,卻又會對著其他結局左顧右盼。
  試想,你已經費了許多時間和腦力去思考關於結局的問題,那為什麼不試著相信自己的判斷呢?一次,也好?
  又或者,比較龜毛的你會從頭把文章看過一次,或許順便重新潤稿、微調,再來就可以比較確定心目中的結局是什麼了!嗯,應該啦!因為也是有像我這種仍然左顧右盼的人存在嘛!
  總而言之,結局,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應該說,小說的每一個部分都很重要,精彩的一切元素才能組成一部精美的小說,環環相扣、不可或缺,而結局之處就像是畫龍點睛一般,更可以讓整部作品為之一亮──
  是以,就算在這個地方再如何傷腦筋,也是很值得的啊!(笑)
  而在小說結束後,或許會有鬆一口氣的喜悅感,也或許會因為對著其中人物的深情而有些感傷,但我只能丟下一句話勉勵各位:
  結束?我們還正要開始呢!
  偉大的寫作旅程!つづく!

八、也該是這落落長文章的尾聲
  記得我開頭說過的話嗎?「請放輕鬆地看著這篇文章吧!如果你有耐心看完他的話。」而看到這邊的各位,或許是跳著看,但或許也很佛心地看到了現在……老實說,我根本不指望大家會有什麼收穫,而是希望能夠聽聽來自另一個人的想法,多聽、多看、多讀,老實說,當讀書讀多了,當真腹有詩書氣自華,而且人生的力量也會加倍!再說了,對於自己的寫作能力和思考能力也會有所成長唷!
  不過,還當真有閒在這邊看這篇的話,我想提筆寫作累積經驗值才是最實在的方法,寫,就對了!
  所以,還不快點滾去寫小說啊!(流氓臉)

(本篇文章總計字數5827字,不含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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