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資訊] 第三屆桃城文學獎(2/10)
白衣夫人 (陸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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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6 12:45 PM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第三屆桃城文學獎(2/10)
資料來源:http://140.123.48.16/chiayi3rd/
嘉義市「第三屆桃城文學獎」 徵文活動簡章

一、主旨:提昇閱讀、鑑賞及整體藝文風氣,發掘創作人才並厚植文藝實力。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執行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文學所

協辦單位:文學台灣雜誌社、文水藝文出版事業有限公司、憶揚實業有限公司

三、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以中文創作,創作主題是以嘉義地區人、事、物為主。

四、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文 類


獎勵方式

現 代 詩(30行以內)


第一名:獎金伍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貳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壹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優選三名:各得獎金伍仟元,頒贈獎狀乙紙。

散 文(3000∼5000字)


第一名:獎金陸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參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貳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優選三名:各得獎金伍仟元,頒贈獎狀乙紙。

短篇小說(6000∼12000字)


第一名:獎金捌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參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貳萬元,頒贈獎狀乙紙。

優選三名:各得獎金伍仟元,頒贈獎狀乙紙。


五、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2012年02月10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六、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報名表下載

填妥後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以掛號方式郵寄至「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

路1段168號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文學所第三屆桃城文學獎徵選委員會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之「文類」。投稿多類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七、評審方式:

採為初審、決審二階段進行;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公佈、頒獎日期:2012年4月20日前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文學台灣》四月號、活動專屬網站公佈。並於2012年5月間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投稿須知:

(一)投稿作品請以新細明體14號,版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電腦打字並編列頁碼,以 A4 紙張列印。

(二)同一參賽者得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作品以一篇為限。

(三)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十、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得獎者不得異議。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第三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2冊。

(二)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且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 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者。

4. 得獎作品公佈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

(四)若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曉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對違反人求償「第三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重新印製之費用。

(五)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取消其得獎資格者,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作品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二、本活動服務電話:05-2720411轉21601 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文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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